-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祖国统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道"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 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
-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网上报名

资格审查

笔试

面试

考察和体检

公示

聘用
(*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1日)
-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文化和旅游部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向用人单位报告。 - 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具体安排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 考试各环节中,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同分人员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通畅。因邮件或电话或手机短信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 应聘人员如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入职资格,须提交书面声明。
-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